每當中午十一點,不少上班族都會準時打開外賣平臺App,查看評價,比拼優(yōu)惠,為自己選一份合適的午餐……外賣儼然成為大家解決個人飲食問題的重要渠道,但是當面臨諸如“外賣的味道很奇怪”“明明食品有問題,外賣店鋪卻不承認”等問題時,卻又大多選擇了給個差評后便不再繼續(xù)追究。
據中國互聯網絡中心(CNNIC)發(fā)布的第49次《中國互聯網發(fā)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國外賣用戶規(guī)模已達5.44億。但這些用戶大多并不了解外賣行業(yè)的管理標準,也不熟悉食品安全的法律規(guī)定。即使很多人都有過不愉快的用餐經歷,但維權的時間、金錢等成本讓他們選擇了息事寧人……
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已于3月15日施行,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guī)范》也將于2022年4月1日實施。針對四類外賣消費中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這樣維權!
情形1:外賣中被吐口水
李先生發(fā)現外賣餐盒有異樣,便投訴到平臺,經調查發(fā)現是外賣員因顧客拒絕其將外賣放在電梯里,心存不滿,隨即打開餐盒向里面吐了口水,平臺表示已對外賣員進行警告并補償李先生10元紅包,對此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
北京朝陽法院法官助理李麗花介紹,《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guī)范》規(guī)定了打包的要求,其中就包括應使用外賣包裝封簽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裝袋等密封方式,封簽、外包裝袋口在開啟后應無法復原;在配送過程中不應打開外包裝,發(fā)生食品污染的,應終止配送;裝卸時,配送設備設施的門、蓋應隨開隨關。
大家平時點外賣時也要關注送餐衛(wèi)生,在收到外賣食品后要先檢查食品包裝是否完好、清潔,所配送食品是否與訂購食品一致,并當面查驗食品是否受到污染,一旦發(fā)現食品受到污染,可以拒收。
在外賣食品未成功交到消費者手中之前,商家負有向消費者完整、安全交付食品的義務,所以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重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外賣食品,或者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在商家向消費者退款或重做之后,若有證據證明確實是外賣員在送餐過程中對食品進行了破壞,商家可以依據民法典中關于侵權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外賣員賠償相應的損失。
此外,外賣員往顧客食品中吐口水,具有一定的人身侮辱性,且影響了食品的安全衛(wèi)生,顧客可以讓外賣員或商家等相關侵權主體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情形2:分量與預期不一
張女士在某外賣平臺訂購外賣,收貨后使用自己的電子秤稱重發(fā)現外賣的分量少了一半,與商家協商后,商家向張女士退還了一半的價款。
李麗花表示,《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guī)范》規(guī)定,平臺應真實、準確發(fā)布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菜品照片、價格、分量、規(guī)格或建議食用人數等與交易相關的信息。應在頁面適當位置標識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提示信息,如“節(jié)約糧食”“適量點餐”等。
然而,打開外賣平臺,盡管可以看到外賣商家在餐品瀏覽頁面標注了餐品規(guī)格、參考分量、口味、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但消費者下單后收到的食品有時卻與商品宣傳頁所標注的分量不一,甚至會有極大的差異。
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應保留消費憑證,留存交易記錄,保持食品原狀,并通過拍照、錄視頻等方式固定證據。若商家構成欺詐的,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要求增加賠償自己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李麗花表示,商家交付的外賣存在嚴重的缺斤短兩的情形,已構成欺詐,張女士有權索要懲罰性賠償。
情形3:口感比堂食差
吳先生通過某外賣平臺點了一杯珍珠奶茶,品嘗時吳先生發(fā)現奶茶口感不佳,與堂食的味道不一致,結果發(fā)現奶茶中有一顆直徑0.7cm的石子。吳先生向商家索賠,對于吳先生的維權,商家表示僅能以紅包的形式作出補償。
李麗花介紹,《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guī)范》規(guī)定,通過網絡餐飲服務供應的食品質量安全應與堂食保持一致。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隨餐提供食品制作時間、建議食用時限等與食用相關的信息。 共2頁 [1] [2] 下一頁 搜索更多: 外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