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騙手段花樣翻新不留證據(jù)難以執(zhí)法
◆ 老人在意健康但缺少識別保健品能力
◆ 出快手下重拳同時加大正面宣傳力度
◆ 增大違法成本震懾潛在制售假違法者
“我老伴兒鬼迷心竅,買了許多保健品,說是能治病,可是一點兒效果都沒有。我和孩子勸她不要上當,她不但不聽,還要跟我分割家產(chǎn)。”廣東省佛山市的陳伯憂慮地說,這事讓他們一家很鬧心。
中國保健協(xié)會調查顯示,我國每年保健品銷售額高達2000億元,其中老年消費者占半數(shù)以上。巨大的市場讓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采取虛假宣傳、欺詐等手段騙取老年人錢財,嚴重時甚至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
如何加強保健品市場監(jiān)管?從社會治理角度還應作出哪些努力?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采訪。
坑老事件屢有發(fā)生
近年來,司法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部門聚焦民生等重點領域,不斷強化對保健品市場的監(jiān)管,始終保持監(jiān)管高壓態(tài)勢,但保健品坑害老年消費者的案事件仍屢有發(fā)生。
某生物公司的“金能量”產(chǎn)品“大鹽湖水”號稱含有81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系統(tǒng)的多種病癥。8萬余瓶“大鹽湖水”賣了2300多萬元,眾多老年消費者上當。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久前發(fā)布的“3·15”食品藥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經(jīng)查,江蘇常州某生物公司在未取得食品藥品生產(chǎn)許可的情況下,以進口食品名義從美國購入大鹽湖水成品及原料(氯化鎂)自行勾兌灌裝,通過制作宣傳冊、組織銷售人員冒充專家授課等方式進行宣傳和銷售,導致眾多老年消費者受騙,社會影響惡劣。經(jīng)專家鑒定,該產(chǎn)品不具備其宣傳的功效,長期或高濃度服用會導致電解質紊亂,造成腹瀉等胃腸道疾病,甚至對心臟產(chǎn)生不良影響。
安徽的何某、羅某成立合肥益天頤添商貿(mào)有限公司,采取免費讓老人年體驗紅光治療服務再推銷保健品的方式經(jīng)營。何某以某基金會總監(jiān)身份擔任年會講師,低價采購保健品并將其包裝成價格昂貴的“一號疫苗”,號稱可以有效治療高血糖、高血脂等多種老年人常見疾病,只要繳納5000元誠意金就能免費領取兩盒。在他們巧舌如簧的鼓吹下,56名老年人共計被騙62萬余元。
部分老年人子女報警后,涉案人員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裁定,涉案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
不法分子有空可鉆
是什么原因導致保健品坑老問題不能徹底解決?
多位專家和實務部門有關人士將問題的根源歸于兩個方面:騙子抓住老年人關注健康的心理,利用他們對產(chǎn)品認知能力有限的弱點,花樣翻新虛假宣傳誘其上鉤;同時,他們與老年人點對點溝通,以口頭方式誘惑,不留痕跡和證據(jù),讓監(jiān)管部門難以有效執(zhí)法。
“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看到身邊不斷有老友離世就會更加在意健康問題,但他們對保健品優(yōu)劣識別能力不強,容易被坑。”燕山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法律事務辦公室主任閆靜怡分析說,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這種心理,通過免費體檢、“專家”義診、贈送小禮品等方式吸引他們參與,逐步取得信任,再假借旅游名義組織老年人出游,以便遠離其家人干涉,進一步博取信任后順利推銷保健品;有的不法分子在人員聚集場所或酒店、商用辦公樓請“消費者”證明保健品療效之好,請“知名”專家上升到理論高度打消老年人顧慮,反復洗腦誘騙老年人一步步踏入圈套;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專打感情牌,深入了解老人是否喪偶、子女在不在身邊等情況,先“熱心幫助”贏得信任,再推銷保健品掏空老人錢財。 共2頁 [1] [2] 下一頁 搜索更多: 保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