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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大股東成立營銷公司 被疑利益輸送遭上交所問詢

  5月8日訊,一條“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揭牌”的消息將貴州茅臺推上風口浪尖,據報道,茅臺集團在上市公司體系外新成立了一家營銷公司,將重點針對團購、商超等終端客戶開展工作,這引發(fā)了市場對茅臺集團拿走上市公司利潤的擔憂,不少分析人士直指茅臺集團成立營銷公司是在“打劫”中小股民,此事引發(fā)了上交所深夜發(fā)函關注。在茅臺集團千億目標的重壓下,如何處理集團的營銷公司與貴州茅臺旗下銷售公司的工作分配問題,成為茅臺近期面臨的重大考驗。

  茅臺集團被指打劫中小股東

  5月5日上午,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新成立的集團營銷公司將與原先的茅臺酒渠道商一起負責茅臺酒的銷售工作。按照官方的說法,新成立的集團營銷公司將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強管控、統(tǒng)籌市場”,與社會渠道實現錯位發(fā)展,與原有營銷體系互為補充。資料顯示,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的貴州茅臺的母公司——茅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這也意味著新成立的集團營銷公司是一個與上市公司貴州茅臺平行存在的獨立實體,引發(fā)了中小股東擔憂。

  中國網財經記者留意到,就在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第二天,新浪微博上名為“茅臺900元真不算高”的投資者實名向上交所公眾熱線發(fā)送了投訴信,請上交所出面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涉及大額關聯交易?是否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等問題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問詢。

  “誰都知道茅臺酒是當前的緊俏貨,誰有貨源誰賺錢!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堂堂一個萬億市值的上市公司,為什么不能自己賣酒?是他的銷售子公司—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和全國34家直營店沒有銷售能力嗎?還是說因為它是茅臺集團的子公司,可以被母公司當面團揉來揉去?”這名股東在投訴信中指出,就在上月,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作為招標主體,公開向全國商超招標直銷600噸茅臺酒,請問哪一家商超不拚個頭破血流才能拿到經銷權?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就因為是茅臺大股東的子公司,憑什么就可以不走任何招投標程序輕松地獨家拿到10倍以上銷售量的經銷權?這是明顯的利益輸送,是嚴重的關聯交易!難道不需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嗎?難道監(jiān)管機構坐視不理嗎?

  有分析人士指出,貴州茅臺集團層面成立了營銷公司,相當于把一部分預期進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轉移到了集團層面,這與“打劫”中小股民沒什么區(qū)別。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體現在其一,未來近2萬噸增量中渠道差價利潤的消失,其二,未來茅臺提價動能枯竭,差價越大,集團利潤越豐厚。

  上交所深夜發(fā)函關注

  此事迅速引發(fā)了監(jiān)管層的關注。

  5月7日深夜,貴州茅臺發(fā)布公告稱,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jiān)管工作函。在監(jiān)管函中,交易所要求貴州茅臺就是否存在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等市場關心的問題給予回復。

  監(jiān)管函主要提及四個方面問題,要求貴州茅臺回答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并全資控股情況下,是否擬全盤直銷經營上市公司的茅臺酒配額,是否可能形成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請公司控股股東說明在集團層面成立營銷公司的主要考慮、擬開展的商業(yè)活動及具體經營模式、是否有經營上市公司茅臺酒的計劃。”

  上交所監(jiān)管函指出,公司定期報告顯示,公司營銷網絡布局正經歷調整,經銷商數量有所削減。請公司說明,上市公司營銷渠道建設的具體規(guī)劃安排,以及本次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與公司前述“營銷體制調整”之間的關系;并區(qū)分集團營銷渠道、公司自身直銷渠道和經銷商渠道等,說明未來年度內公司對茅臺酒各類銷售渠道投放的計劃。“請公司說明與集團營銷公司之間是否可能新增關聯交易,以及需相應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茅臺集團設立營銷公司由集團100%控股,即由該公司全面直銷此前削減的茅臺酒配額,利潤相應轉移至茅臺集團中。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無法享受到壓縮經銷商帶來的收益,難以實現前述市場預期中的持續(xù)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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