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觀察網訊:為方便公司運貨而特意購買的五菱榮光車,在半個月內竟5次出入維修站。鮑小姐拿著5張布滿字跡的報修單告訴記者,從今年7月29日一直到8月11日14天內,因各種原因導致的車輛問題致使鮑小姐無法正常用車。鮑小姐向經銷商提出退車或延長保修期的要求。而針對鮑小姐的投訴,五菱汽車經銷商方面認為,車輛故障屬客戶使用不當導致的“繼發(fā)性故障”,按規(guī)定只能提供維修服務。
新車半個月多次維修
鮑小姐是今年7月8日買的新車。7月29日第一次上路。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的五菱榮光車突然熄火怎么也發(fā)動不起來,鮑小姐只能自己找拖車把車送至上海德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維修。在工作人員做了一系列檢查后,他們告訴鮑小姐可能是水溫過高引起的問題,在簡單處理后鮑小姐拿回了自己的車,然而僅過了幾天,車子又點不上火了。8月9日、10日、11日,鮑小姐連續(xù)三天出入維修站,最終得到了一個“發(fā)動機有問題需更換”的結果。
“雖然維修站愿意更換發(fā)動機,但大家的忍耐也差不多到極限了,要么延長保修期,要么就直接給我們把車退了。”鮑小姐說。
經銷商稱屬“繼發(fā)性故障”
上海德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胡先生表示,對于客戶的要求他們不能接受。他說,在車輛檢查過程中技術人員發(fā)現,除了第一次確實是由于水循環(huán)系統內出現空氣而導致系統問題外,之后兩次均是使用不當的人為原因,屬“繼發(fā)性故障”。
“在水溫臨界警戒紅線時,應及時停車降溫,但鮑小姐他們依舊行駛致使發(fā)動機超負荷運作。如果不是出于維護品牌的目的,我們完全可以不負責維修,這不是保修范圍內的內容。”胡先生還指出,行業(yè)內沒有一家維修站會在水循環(huán)系統出現問題后就給予直接更換發(fā)動機,基本都會嘗試普通修理流程。
律師說法
消費者可尋求第三方檢測
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付忠文律師表示,車輛目前沒有列入國家“三包”范圍,所以不能直接用“三包”協議保護消費者。但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如果車輛質量確實存在問題是可以進行訴訟索賠的。律師建議,消費者可以將車輛送交第三方部門進行檢測。但消費者也需確認自己在使用過程中是否符合規(guī)范。
寶駿630遲到 五菱乘用車艱難突圍 投資者質疑:五菱的八菱? 上汽通用五菱:在三四線遭遇圍攻 新換五菱牌面包車門竟然有坑 還用膩子填過 五菱4S店和車主協商 返還不正當費用 搜索更多: 五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