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3
網購溫泉套餐后對房源不滿 消費者索3倍賠償
法官
無證據證明商家欺詐 3倍賠償于法無據
2020年4月4日,雷某在樂游公司的線上專營店購買了標價為2180元的“豪華4房溫泉別墅”套餐。案涉商品名稱帶有“碧桂園清泉城”字樣。此外,商品的預訂須知和退改規(guī)則注有“房源一經確認,不可更改或取消”等字樣。之后,雷某以房源不滿意為由要求退還房款,但遭拒絕。
雷某認為,案涉酒店只是樂游公司在碧桂園樓盤內開設的酒店,并非碧桂園官方開設,卻在商品名稱中帶上“碧桂園”字樣,以打擦邊球形式,誘導消費者下單,屬于欺詐,要求該公司退還房款并賠償3倍房款。
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后,判決樂游公司退還雷某房款280元,駁回雷某其他訴訟請求。
經辦法官表示,雷某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案涉酒店與商品銷售頁面所述不符,且雷某下單前亦未咨詢客服實際入住酒店情況,僅憑自身對案涉商品名稱的理解認為樂游公司構成欺詐,無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樂游公司為重復使用,預先擬定了預定須知和退改規(guī)則,屬于格式條款。但上述內容未采用明顯的方式提示消費者注意,因此條款無效,雷某要求退還房款的主張予以支持?紤]雷某違約在先,在扣除樂游公司的利潤、成本以及雷某已收到的1600元退款后,判決樂游公司退還雷某房款280元,并駁回雷某其他訴訟請求。
來源: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劉文添 共2頁 上一頁 [1] [2] 搜索更多: 車厘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