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家族代表人對本刊記者稱,大股東正在緊鑼密鼓地處理鵬潤投資旗下資產(chǎn),但留給黃家的時間太緊迫,現(xiàn)在處置資產(chǎn)困難重重。據(jù)其介紹,2009年2月已將建國大飯店出售,他拒絕透露具體金額,但稱肯定高于2億元。另外,黃家正在處置國美商都。
數(shù)年來黃光裕從資本市場套現(xiàn)上百億元,他究竟還有沒有錢,外人難以獲知,而傳說紛紜:一位與黃光裕熟識的人稱黃賭博虧了80億元。有人分析,黃有錢但不愿暴露自己的海外賬戶。黃妻杜鵑被捕時對黃母稱用錢可以找公司的魏某。有人說黃光裕兩個妹妹正在市場上四處融資,稱“愿抵押全部股權(quán)融資30億元”,并開出高達億元的中介費以尋機游說排名前三的機構(gòu)投資者——目前黃光裕在國美的股權(quán)市值超過百億元。
黃家儼然以搏命之姿投入到這場股權(quán)大戰(zhàn)。“黃家稱如果有人愿意談,隨時可安排見面,甚至與黃光裕見面。”該消息人士進一步透露,目前大的機構(gòu)投資者,其香港部門已無權(quán)決策,相關(guān)事務(wù)“都要由美國總部決定”。
《中國證券報》8月18日報道稱,據(jù)一位私募投資的基金經(jīng)理透露,黃家已在其潮汕老家籌得了近20億元資金。此外,媒體傳聞稱,黃光裕還獲得了大中電器創(chuàng)始人張大中的資金支持,后者表示愿意提供“數(shù)億元”,甚至第一年是無息借款。對此,張大中的一位舊部不置可否,但她同時表示,張大中本人明白陳黃二人“各有各的利益”,而自己只是一個不牽涉任何利益的局外人,因此只是“從道義上幫助”。
2006年4月,陳曉的永樂電器先是與大中約定了合并事宜,不久又與國美電器密談合并,此事曾令張大中對陳曉大為不滿。由此看來,所謂“道義上的幫助”,很可能是指張大中默許黃家在輿論戰(zhàn)中借用他的名號。
引資恩怨
黃光裕與陳曉關(guān)系的破裂究竟從何而起?
一位熟悉黃光裕的投行界人士稱,破裂始于引入貝恩。不過,回到引資之時的2009年,引入貝恩的決定黃光裕在獄中并無異議,甚至還曾親筆承諾不參與供股。一位知情人士稱:“在引入貝恩時,黃光裕在親筆信中承諾不參與供股,結(jié)果一拋一買之間不僅增持了股份還獲利不少,當時大家都不想和黃光裕沾邊,有機構(gòu)投資者詢問,不是‘去黃’嗎,怎么還增持了?”
前述熟悉黃光裕的人士稱,真正引起黃光裕不滿的是引入貝恩的一些具體條款:如貝恩提名董事未進董事會,國美將給予24億元賠款。
回顧2009年引資時的艱難,陳曉在接受本刊專訪時相當坦然:“我認為沒有人能以任何理由指責我。公司做得更好,市值更高,有什么理由認為不對?”他稱,2008年10月到2009年3月間,不僅是公司最危急的時刻,也是全球金融風暴很嚴重的時候,國際機構(gòu)對投資都很謹慎,當時簡直融不到錢,“全世界都知道你在融資,能談出好價錢嗎?”
陳曉說,當時國美不僅面對52億港元可轉(zhuǎn)債提前贖回的壓力,還有現(xiàn)金流斷裂的危險,首當其沖的是如何保住公司。
8月20日,國美電器發(fā)表的《致國美全體員工的公開信》稱,“在投資者的選擇中,既解決資金困難問題,同時又保證大股東的權(quán)益成為當時談判的焦點。公司管理層跟貝恩、華平、KKR、黑石、TPG、凱雷等投資者逐一接觸,這些投資者無一例外地提出了為保證投資的安全,希望稀釋大股東的投資方案,最后只有貝恩接受了維持大股東股權(quán)基本不變的融資方案。”
陳曉稱:“貝恩同意不攤薄股權(quán),我們做到了,但貝恩也是有附加條件的,對公司的管理、透明度有要求,比如要求三個董事席位。”
上述黃家代表稱,陳曉的這個說法無法證實,“引資之前,黃家從其他渠道了解到一些情況,對與高管激勵捆綁、貝恩的董事人數(shù)、違約條款等表達了疑義,但反對意見未被采納,具體條款是在公告后才獲知的。”
而接近貝恩的人士對本刊記者稱,公司稱黃同意了引資事宜,但他并不確知黃知道多少引資條款細節(jié)。
“當時,黃光裕要么放棄控股權(quán),要么接受貝恩,黃光裕被迫選擇了后者,但他可能只知道融資的基本條件,而不了解那些賠償條款。”上述投行界人士稱,“黃秀虹在簽約之后才看到具體條款。黃光裕對高管股權(quán)激勵也有意見,可以慢慢來,但他們一下子全發(fā)了。”
陳曉解釋稱,黃光裕身在獄中,不可能將引資文件全部送進去,只能是紙條和一兩頁的書信溝通。而且按照有關(guān)法律,黃光裕并非董事會成員,董事會引資是在股東大會授權(quán)范圍之內(nèi),完全可以不告知黃光裕具體事宜。黃家事后獲悉是正常之事。
共3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來源:新世紀 責編: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