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黃”還是示好?
本刊記者被國美相關負責人告知,此次人事調整有兩個原因,一是遵循港交所的規(guī)定,再一個就是對于新近發(fā)布的五年規(guī)劃,具有超強執(zhí)行力的王俊洲更適合總裁一職。
陳曉對王俊洲的評價中也不乏溢美之詞,他說:“王俊洲先生擁有豐富的行業(yè)經驗和專業(yè)精神,更有超強的執(zhí)行力。過去幾年來王先生和我并肩合作,我們兩人之間已經建立了深度的尊重和互信,并磨合出了默契的工作關系。我相信沒有人比王先生更勝任國美總裁一職。”
48歲的王俊洲曾任大中電器副總經理,2001年被黃光裕挖進國美,后一直受到重用,歷任國美總部業(yè)務中心總經理、華南大區(qū)總經理。2006年11月,王俊洲升任集團執(zhí)行副總裁,2008年12月起擔任執(zhí)行董事。
在黃光裕接受調查后,國美成立了由陳曉、王俊洲和副總裁魏秋立組成的“決策委員會”,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重大管理決策。當時,王、魏二人均被業(yè)內看做是黃光裕的“私人代表”。這不但因為王俊洲是黃光裕在位時候的紅人,還因王俊洲和魏秋立獲黃光裕委托,代表其簽署有關國美的文件。
自黃光裕被禁,國美為了減小負面影響,公司高層一直在實施“去黃光;”,陳曉稱這是“國美走出危機的必然選擇”。國美董事會如今選定具有黃光裕“私人代表”烙印的王俊洲作為總裁,似乎有背道而馳之意。
對于黃光裕“私人代表”的說法,陳曉和何陽青均向外界做出相同的解釋,稱王俊洲和魏秋立當初代替黃光裕簽署一些法律文件,只是黃光裕出事后一段時間內的安排,在當時的情況下必須有人來行使這一職責,并且,國美所作決定都是為了對公司和所有股東負責,絕非只為大股東負責。
這種解釋并不能完全消除外界的疑惑。劉步塵認為,王俊洲接任總裁,實際上是國美董事會緩和與黃光裕緊張關系的一種策略,也是陳曉打消大股東顧慮的做法。
另外,還有有觀點認為,這是在“貝恩事件”后,國美董事會試圖在與大股東黃光裕的抗衡關系中尋求一種平衡。
5月11日,國美在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貝恩資本系的3位非執(zhí)行董事繼續(xù)留任的議題,擁有國美31.6%股份的黃光裕夫婦通過代理人投出反對票,導致該議題未獲股東大會通過。5月12日,國美發(fā)布公告,宣布重新委任來自貝恩資本的竺稼等三人為非執(zhí)行董事,任命自5月11日起生效。國美董事會對黃氏夫婦反對票的否決,這被認為是陳曉等人與黃光裕矛盾的激化。
就在卸任總裁職務幾天之前,陳曉明確表示過,國美已經確立了由董事會和管理層控制公司的局面。而一個尤其值得注意的細節(jié)是,在“貝恩事件”中,包括王俊洲在內的國美董事會成員全票通過貝恩系三位非執(zhí)行董事留任的決定。
王俊洲在上任總裁后表示,“我將不辜負董事會的信任,在陳曉主席的領導下,與國美管理團隊精誠合作,使國美這樣一個優(yōu)秀企業(yè)繼續(xù)發(fā)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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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T時代周刊 王冰睿 責編: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