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消息,今日下午,認證信息為“楊洋官方資訊互動平臺”的微博發(fā)布了一份聲明,稱京東公司未經楊洋合法授權,在其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楊洋肖像的圖片,以雙十一促銷為主題進行宣傳推廣,并在網絡媒介上大肆傳播。
聲明稱,楊洋從未與京東品牌進行合作或向京東公司進行任何楊洋先生的肖像授權,要求京東公司在本聲明發(fā)布之時起24小時內,在京東官網、手機APP、官方微博的首頁發(fā)表聲明澄清事實,并向楊洋致歉。

聲明具體如下:
關于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的公開聲明
楊洋先生系北京悅凱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旗下獨家簽約藝人,現我司代表楊洋先生就近日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進行商業(yè)宣傳的相關事宜,正式發(fā)表聲明如下:
近日我司發(fā)現,京東公司未經楊洋先生或我司的合法授權,在其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楊洋先生肖像的圖片,以雙十一促銷為主題進行宣傳推廣,并在網絡媒介上大肆傳播。
京東公司發(fā)布的圖片系楊洋先生代言產品的廣告照片,京東公司在圖片中弱化楊洋先生代言品牌的名稱并將含有京東公司名稱和活動信息的標識放置在顯著位置,令觀看者產生混淆理解,使觀看者誤認為楊洋先生為京東品牌代言并為京東品牌活動進行宣傳。該圖片經京東公司發(fā)布在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APP的醒目位置。
眾所周知,楊洋先生系蘇寧云商的品牌代言人,楊洋先生及我司從未與京東品牌進行合作或向京東公司進行任何楊洋先生的肖像授權。楊洋先生所代言的蘇寧云商系與京東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同類行業(yè),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進行商業(yè)宣傳的行為,既侵犯了楊洋先生的合法權益,也對楊洋先生與合作品牌的關系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嚴重損害了我司及楊洋先生的形象和信譽。
鑒于以上事實,我司嚴正聲明如下:
一、楊洋先生及我司與京東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業(yè)合作或授權。
二、請京東公司在本聲明發(fā)布之時,即時刪除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APP上含有楊洋先生肖像的侵權圖片。
三、請京東公司在本聲明發(fā)布之時起24小時內,在京東官網、手機APP、官方微博的首頁發(fā)表聲明澄清事實,并向楊洋先生致歉。
四、對于京東公司的侵權行為,我司及楊洋先生已委托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楊曙光律師團隊全權處理,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京東公司作為國內重要的互聯網企業(yè)之一,其經營管理應本著守法、誠實的原則,對于擅用他人肖像及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應主動予以回避,積極維護行業(yè)的基本商業(yè)規(guī)則和良好的風氣。我司誠摯的希望并相信京東公司能夠認真對待本聲明并積極改正,共同為創(chuàng)造良序的互聯網商業(yè)環(huán)境做出應有的貢獻。
特此聲明!
北京悅凱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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