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目前還在等待處理,但遲遲未到的家具打亂了原本的裝修計劃。在社交平臺上,也有不少消費者表達了類似的困擾。那么,除了應退回給消費者的貨款,USM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朱永紅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消費者與旗艦店之間建立了合同關系,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消費者如約支付定制貨款后,旗艦店應當在規(guī)定交貨時間內交貨并安裝。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履行,旗艦店可能構成違約且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此外,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享有知情權。當其要求經營者提供購買憑證、單據(jù)時,經營方應當及時提供。因此,旗艦店拒不提供單據(jù)且一再拖延交付家具的行為,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同時也可能會涉嫌欺詐。
朱永紅提醒道,消費者與品牌方簽訂買賣合同,但一再遲延發(fā)貨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在有明確情況表明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或對消費者造成較大損害的情況下,購買方可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要求解除合同、退還雙倍定金或索要賠償。
新天地作為上海知名的購物中心,有極大的品牌影響力。不少消費者表示,沒想到在新天地開出的店鋪還能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朱永紅認為,商場管理者通過商鋪招租的形式開展經營活動,已經成為我國常見的大型賣場經營模式。一般而言管理者本身并不直接銷售商品,但其除了承擔管理職能外,也通過收取各種服務費用的方式間接地從銷售者處獲取商品銷售的利潤,管理者理應對其管理商戶的合法誠信經營擁有監(jiān)督、管理的權利和義務,負有保護消費者等社會公眾利益的義務。
緩慢的進程
4月12日18時,USM官方就USM上海新天地旗艦店(實際投資及運營方上海嶺然商貿有限公司)部分訂單交付問題發(fā)布聲明稱,“USM瑞士總部已同其中國子公司(以下簡稱USM中國)對USM新天地旗艦店訂單交付問題進行深入了解,向所有在旗艦店購買USM家具、尚未收到訂購商品且未完成退款的客戶承諾,USM將負責您所訂購產品的交付工作。”此外,還稱“旗艦店將暫由USM品牌接管運營”。
4月13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就USM中國是否知悉新天地旗艦店未按時交付情況,是何種原因導致家具交付拖延至今、對運營方資質是否進行有效審核等問題采訪了USM中國。4月15日,USM中國回應表示:“由于近期需要集中精力優(yōu)先協(xié)助客戶保障貨品交付,故無法接待此次采訪,后續(xù)待訂單處理完畢后再回復。”
截至發(fā)稿時,多名消費者稱自己的投訴還未得到有效解決。針對此事,本報將繼續(xù)予以關注。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 王小月 共2頁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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