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各地學校陸續(xù)開學,在學生們走進校園的同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也活躍起來。有些培訓機構,為了讓家長早交費、一次性收取更多的費用,可謂絞盡腦汁。因為營銷誤導、退賠難等原因,引發(fā)了不少消費投訴。四川消費網(wǎng)提醒消費者,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交納超過3個月學費屬于違規(guī)收費行為,且存在不可預計的風險。面對各類培訓營銷誘惑,家長要保持清醒,理性選擇培訓機構,不要超期超前交費。
案例一、陳女士投訴稱,2019年3月3日給孩子報名某學科英語課程,除了暑假時間,k1階段學習時間3個多月,該機構于2019年10月10日提前收取2020年(k2階段)學費,在學習期間共更換3位授課老師,嚴重影響孩子的學習進展,提出退費申請,該機構核算退費明細后,要家長承擔退費的銀行手續(xù)費(0.6%),多次溝通,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處理。
案例二、黃女士等人反映,他們的小孩報名某學科英語課程,每次都被要求繳納1年的學費,其營銷伎倆特別令人反感。最讓人無語的是,繳費后最多上課3-4個月,就會以“老生優(yōu)惠”、“老代新享折扣”等名義,要求家長預交下一學年的費用。如果此時不交,課上到第6-7月時,授課老師就會以“價格打折再優(yōu)惠”的友情營銷手段要求家長交。如果家長還不交,第9個月左右,培訓機構就會以“名額有限,先報先得,再不交錢本班就沒有孩子的名額”為說辭相要挾。很多家長被迫交了下一學年或更長時期的學費,少的也在1.6萬元左右。
2020年4月16日,教育部發(fā)出風險提示:
近期,少數(shù)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社會培訓機構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長時期的培訓費,有的線上培訓超期收取培訓費,違背了培訓機構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加重了群眾的經(jīng)濟負擔。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
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80號)的相關規(guī)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費一般應于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
二、提醒廣大學生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了解國家關于校外培訓管理的相關政策,理性為孩子選擇課后學習方式和內容。提前交費有風險,退費有難處,家長安排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要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培訓合同文本內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費,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費發(fā)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三、提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jù)當?shù)攸h委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聯(lián)合相關部門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guī)行為,維護校外培訓市場秩序。
四川消費網(wǎng)提醒廣大消費者:
1、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了解國家關于校外培訓管理的相關政策,要不要提前交一年或者幾年的費用,應根據(jù)孩子的培訓效果理性選擇,同時還應充分考慮超長時期的各類風險。時間跨度越長,不可預知的可變因素越多,風險就越大。
2、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費發(fā)票,發(fā)生糾紛時可及時尋求政府主管部門及消費者維權組織依法維權。
來源:四川消費網(wǎng) 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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