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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買房后被開發(fā)商抵押 開發(fā)商無力償貸 周口一小區(qū)50多戶居民住房被查封

周口市新和銘城小區(qū)

  與開發(fā)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一次性交清了46萬余元房款,按理說,這房子肯定歸購買人所有。然而在周口市,卻出現(xiàn)了另一個不同的情況。

  2015年7月,市民丁先生以現(xiàn)金全款方式,購買了周口市隆翔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簡稱“隆翔公司”)開發(fā)的“新和銘城”小區(qū)的一套住房。兩年多后的2017年12月,丁先生的門口突然張貼通告,稱這套房屋涉案被商水縣人民法院查封,并讓丁先生限期搬出。

  原來,這套房屋,在其購買之后被開發(fā)商用來抵押貸款了。因無力償還貸款,商水縣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商水縣農商行”)采取法律手段維權,于是,商水縣人民法院查封了包括丁先生購買房屋在內的多處房產。

  “明明是我購買房屋在前,開發(fā)商抵押貸款在后,銀行怎么放出去的貸款呢?這是開發(fā)商和銀行之間的糾紛,為何要我一個無辜者為此付出代價?”丁先生不解地說。

  房屋突然被查封市民一頭霧水

  周口市的新和銘城小區(qū),位于市區(qū)漢陽路南段。2015年7月26日,丁先生以46.3萬元的價格,通過全款現(xiàn)金支付的方式,購買了該小區(qū)10號樓1單元的一棟住宅,并在當天與隆翔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居住了兩年多后,2017年12月9日,丁先生一家突然被告知,這套房屋牽涉一起案件,被商水縣人民法院查封了,而且他全家還要限期搬出去。“當時我就蒙了,46萬多元錢是我全家積蓄和親朋好友的借款,現(xiàn)在說不是我的房子了,這怎么讓人接受?”丁先生不解地說。

  隨后,丁先生多方打聽了解到:2015年10月,也就是他購買房屋兩個多月后,小區(qū)開發(fā)商隆翔公司將包括這套房屋在內的多處房產作為抵押,向商水縣農商行貸款3000萬元。截至2017年10月,這筆錢隆翔公司沒有償還,于是商水縣農商行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商水縣人民法院查封了房屋。

  開發(fā)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問題在于,一起欠債糾紛為何波及了購房的市民丁先生?

  丁先生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弄明白此事。

  一波三折維權路法院也“難辦”

  在多方奔走之下,丁先生了解到其中的“貓膩”。丁先生說,他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是2015年7月,開發(fā)商抵押貸款在當年10月,“明知是賣出去的房屋,還拿著抵押,開發(fā)商咋能這樣”?

  丁先生還反映說,像他這種情況在新和銘城還有56戶,大家的遭遇基本一樣。“都是通過全款、分期、工程抵賬方式獲取房屋所有權,且很多業(yè)主在2015年10月之前就交付了維修基金和物業(yè)費,已經領鑰匙入住了,可開發(fā)商還以‘在建工程’名義成功申請到貸款,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丁先生說。

  今年春節(jié)后,丁先生對商水縣人民法院查封房產不服,向該院提出了異議。2018年3月29日,商水縣人民法院下達裁定書,認為丁先生一方向法院提交的證據(jù),足以排除對涉案房屋的強制執(zhí)行,因此裁定:中止對丁先生房屋的執(zhí)行。

  隨后,商水縣農商行對這一裁定不服,向商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丁先生一方和隆翔公司告上法庭。2018年6月25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作出判決:準許執(zhí)行丁先生的房屋。

  判決是否正確待二審審查

  對于丁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嘗試聯(lián)系周口隆翔公司的負責人薛先生,但對方未接電話,也沒有對采訪短信作出回復。

  按照丁先生所說,他也對銀行放貸提出質疑,于是,記者聯(lián)系了商水縣農商行董事長,對方也未接電話、亦未直接回復短信,而是安排其他工作人員回應采訪。據(jù)該行有關人員介紹,目前警方已介入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至于銀行方面是否失職,對方稱“法院認可我們的手續(xù)沒問題,要不會判決我們勝訴嗎”?

  此外,記者還聯(lián)系了曾下達裁定中止查封的商水縣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據(jù)其介紹,丁先生提交的證據(jù)足以證明,他購買房屋在前屬實,且有購房合同、交款票據(jù)、物業(yè)費票據(jù)等為證,法院的裁定沒有問題,這房子就是丁先生的,應該中止執(zhí)行查封。

  那么,為何后來的判決推翻了裁定呢?對此,記者也聯(lián)系了下達判決書的審判法官,對方回應說,丁先生已經上訴,卷宗也已經按照程序移交。(我們的)判決是否正確,待二審審查。

  記者從丁先生提供的判決書中注意到,法院后來之所以判他敗訴,其中一個原因是:丁先生當時買房交全款用現(xiàn)金方式,不符合現(xiàn)行交易結算習慣,因為現(xiàn)在大額結算都是轉賬,故對丁先生提交的房款收據(jù)不予采信。

  來源:大河網 作者:于揚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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