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怡酒店:愿退回停車費且補償一定數(shù)量的餐券
舉辦婚宴是件喜事,但杭州的吳女士最近卻為此而煩惱。去年年底,她向江干區(qū)富春路298號錢江新城萬怡酒店預訂了今年六月的婚宴。“簽了合同后,商家共更換了三位銷售代表。最后一位銷售代表直到婚禮舉辦前一天才聯(lián)系我。”她說道,“之前商家答應婚宴當天會提供50個免費停車位,但一直沒有給我們相關停車券也沒有告知如何免費停車,導致許多參加婚宴的親友都被收取了停車費。”吳女士向與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lián)動的12345市長熱線反映。
消費者:
商家頻繁更換銷售代表
未說明免費車位收費事宜
吳女士:最開始的一位銷售代表在帶我們看場地的時候就表示自己馬上 將會離職,我也表示理解。此后,酒店方面為我前后更換了三位銷售代表。去年11月底,我們與第二位銷售代表簽訂了合同,并先支付了9376元作為第一期費用。按照合同,銷售代表需要負責與我們溝通場地、桌數(shù)、定金、尾款等事宜。
今年5月,我們付清了尾款后,第二位銷售代表表示她即將離職去休產(chǎn)假,剩余的事宜她會移交給第三位銷售代表來完成;槎Y前一天,我們打算提前入住婚房,便聯(lián)系了第三位銷售代表,但對方告知我們她已經(jīng)離職,并將剩余事宜轉(zhuǎn)給了第四位銷售代表。我認為,第二天即將舉行婚禮,商家臨時更換銷售代表有些不妥。
可沒想到的是,合同中明確寫明婚禮提供50個免費車位,而婚宴當天,我的很多親友卻被收取了停車費。之前我一直以為親友們只需要告知酒店參加誰的婚禮便可免費停車,因為商家當天晚上只舉辦我這一場婚宴;檠缃Y束后,我們才得知,親友需要通過掃酒店工作人員的二維碼才能免費停車。之前所有的銷售代表都沒有告知過我具體應該如何才能免費停車,我認為這是商家頻繁更換銷售代表,工作交接失誤所致。希望商家能盡快給我們一個明確的說法。
商家 銷售代表更換為酒店正常人員更替 愿退回停車費且補償一定數(shù)量的餐券
。S后,記者根據(jù)消費者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致電錢江新城萬怡酒店銷售總監(jiān)“apple”)
錢江新城萬怡酒店銷售總監(jiān)“apple”:消費者所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jīng)給她回復了,但具體事宜需要聯(lián)系酒店公關部。
(記者致電錢江新城萬怡酒店公關部,一位自稱姓徐的工作人員接聽了電話。)
徐女士:消費者所反映的銷售代表更替的情況為酒店內(nèi)部的正常人員交替,每一個銷售代表的工作都交接完畢,沒有遺漏。并且客人已經(jīng)在5月12日時付清了所有款項,這說明她認可我們的工作。經(jīng)確認,我在第三位銷售代表離職前已和消費者講清楚該如何使用免費車位,消費者及客人應向婚宴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告知自己的車牌號碼,以此獲得免費停車。且在婚宴當晚,我們在場的宴會工作人員也告知了消費者該如何使用停車位。目前我們已聯(lián)系過消費者,我們愿退回沒有免費停車客人的停車費,或以餐券的形式補償客人,請他們來酒店用餐。但消費者又在溝通中提出需要我們補償10%婚宴費用的要求,對此我們并不同意。
(隨后記者將徐女士的說法反饋給吳女士,她表示不認可。“酒店當晚并沒有告知車位使用方法,我希望酒店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希望酒店先將10%的婚費作為尾款退回,根據(jù)酒店的解決方案再決定支付尾款。”記者將吳女士的說法反饋給徐女士,她表示需要詢問領導再給出答復。截至發(fā)稿前,記者收到徐女士的來電。)
徐女士:“我們已經(jīng)與消費者協(xié)商好,酒店會補償消費者一定數(shù)量的餐券,消費者同意了酒店的方案。”
律師
免費停車已在合同中明確
不應有附加條件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在此糾紛中,因為消費者與商家簽訂的合同內(nèi)容里約定由商家提供50個免費停車位,并沒有限定使用條件,所以在消費者的實際使用過程中,商家不應附加條件。
同時也在此提醒,對于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有歧義的內(nèi)容要從有利于消費者的角度進行解釋。一般合同條款如果沒有特殊說明的,應該按一般大眾的常識進行解釋,如果有特殊要求則應在合同上明確。
來源:每日商報 作者:記者 汪曉筠 實習生 金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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