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西安某大型超市人事主管,案發(fā)時已是該超市深圳總部的人力資源項目經理,未來不可限量。但他侵占公司財物計11萬元,毀掉了自己的前程。
高某自2012年年底在西安某大型超市西關店和南郊一店擔任人事主管后,采取虛報員工入職及員工離職后不上報的方法,先后虛報已離職人員10余人,陸續(xù)侵占公司下發(fā)工資11萬余元。2014年2月,高某調任深圳總部升職為人力資源部項目經理。2014年10月15日,該公司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高某有職務侵占行為,聯系高某回公司接受調查,不料高某自動離職去向不明。
2015年1月7日,公安蓮湖分局西關派出所對高某采取上網追逃,11日,高某在深圳被抓。16日晚,高某被押回西安。他自稱,當時是為了給患病的母親籌集醫(yī)藥費。高某家人則專門送來11萬余元。1月20日中午,西關派出所將11萬余元贓款全部退還給某大型超市。(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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