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過中介,在北京買了一套60多平米的二手房,也辦理了房產(chǎn)證,但原來的房主就是不交房子,快半年了,我一直不能入住,還得在外面租房。”3月30日,說起買房的遭遇,張女士就來氣,“原來的房主是個老太太,我同情她,新房子還沒收拾好,就讓她多住一周再交房,沒想到在我身上上演了一出農(nóng)夫和蛇的故事,我被咬得遍體鱗傷!”
“賣房后,老太太搬走了,但她的二兒子一直賴著不走。”張女士去找中介公司,中介說,沒有辦法;找110,警察說,這個二兒子的戶口還在這里,警察也不能對他怎么樣,“但有一點,不能起沖突,鬧出治安事件來”;“我去海淀區(qū)法院,想狀告這個二兒子,立案庭法官說,‘你告不著二兒子,只能告老太太;’”今年3月,法院判決了,認定老太太違約,賠償張女士13萬元,但沒判讓老太太騰房。“主審法官讓我再告二兒子。”一番折騰,房子還是不能入住,官司不知要打到何時,“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我走投無路了!”
鏈家地產(chǎn)只管收錢不管交房
在北京工作了20年的張女士,離婚后帶著一個不到10歲的女兒,還有一位70多歲的老母親,全家三口人一直夢想著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張女士上班的地方正好有一家房地產(chǎn)中介——鏈家地產(chǎn)。2010年9月,她和鏈家地產(chǎn)簽訂代理合同,要在單位附近購買一套60多平米的二手房。
張女士和鏈家地產(chǎn)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是《過戶、按揭代理合同》,一份是《居間成交確認書》。“在北京,鏈家地產(chǎn)的連鎖店到處都是,感覺比較放心。”張女士介紹說,“開始,鏈家地產(chǎn)把房子說得像一朵花,老太太叫趙淑珍,老伴去世了,膝下有四個兒女,為了賣這套房子,四個兒女分別簽字表示放棄對這套房子的繼承權(quán),房本上只有老太太一個人的名字,并經(jīng)公證處公證,中介讓我放心購買。”
去年10月15日,鏈家地產(chǎn)收取了各種費用6.9萬元,張女士也付清了房款,房子辦理了過戶手續(xù)。“按照合同規(guī)定,應該進行物業(yè)交割,老太太要把鑰匙和電、氣卡等交給我,中介要作見證。但是老太太一直要求延期交房,三周后才告訴我她的二兒子占了房子不肯搬,因此沒辦法交房。我再去找中介的時候,他們就不管了!”張女士氣憤地說,“中介收錢的時候非常積極,整天打電話催,而且要求交全款,不留尾款。交錢以后,我打電話要他們幫助交割物業(yè),他們總是拖,要么說沒有辦法,要么就是讓我去法院。”
記者到鏈家地產(chǎn)采訪時,該店的店長說:“老太太確實沒交鑰匙。110都來了,都解決不了問題,我們也不好辦。”
對中介是否違約,鏈家地產(chǎn)認為,中介合同上沒有這一條,因此不能說他們違約。“目前,這事很麻煩,我們也只能協(xié)調(diào)。”
110也不管
老太太在與二兒子爭執(zhí)的過程中,二兒子打了110,報警說受到騷擾。
警察來了,叫來了張女士,看了張女士的房本,對張女士說,這個二兒子叫趙德青,戶口還在這個房子上,老居民了,不好管,讓張女士“去法院告他吧”。
“趙德青也簽字了,放棄對這個房屋的繼承權(quán),房本是老太太一個人,與趙德青沒有任何關(guān)系了,老太太和中介也一再說房子產(chǎn)權(quán)清晰,我才購買的,沒想到趙德青賴著不走。”張女士記不清和老太太打過多少次電話了,“開始,老太太還說抱歉,對不起我,讓我打110或者以房主名義強行換鎖,把她二兒子弄出去!”
“二兒子把老太太都給打了!”張女士心有余悸,“太野蠻了。后來我了解到,二兒子想問老太太要錢,開始要50萬,后來要70萬,老太太不給,二兒子就賴在房子里不走,這樣可把我害苦了。”
買賣合同還約定,房屋買賣后,原來在該房屋的戶口要在一個月內(nèi)遷出,“沒想到,警察以二兒子的戶口在這里為由,不給處理。”
法官判老太太違約
“我到海淀區(qū)法院立案庭,就一個想法,趕快把房子要回來,老母親都70多了,還能活幾年?這些年一直在外面租房,母親和女兒隨我到處顛簸,總想給她們一個安穩(wěn)的家。”張女士告訴記者,“開始,我要告二兒子,立案庭法官說,你告不著二兒子,只能告老太太,我就按照法官的要求,狀告老太太,要求法官判決老太太騰空房子,交付物業(yè),并賠償違約金。”
經(jīng)過3個多月漫長的訴訟,官司總算有結(jié)果了。海淀區(qū)法院判決說,老太太違約了,支持張女士要求賠償?shù)脑V求,但對要求老太太“履行合同,立即交付房屋并從該房屋遷出戶口”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駁回,原因是兩個不同的“訴”,一個是違約之訴,一個是侵權(quán)之訴,把張女士都弄懵了。
面對主審法官的解釋,張女士感到非常無奈。“立案庭不讓我告二兒子,主審法官又讓我告,折騰來,折騰去,我的房子還是要不回來呀!”
沒辦法,張女士又找朋友起草了一個“侵權(quán)訴訟”,狀告二兒子侵犯房屋所有權(quán),讓他馬上搬出去。同時也在考慮上訴。
“這些官司打下來,還不知要花多少時間!”面對層出不窮的“法律關(guān)系”,張女士幾乎都要崩潰了,“實在沒辦法,我就只能強行入住了!”
文/正義網(wǎng)記者 呂偉 實習生 陸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