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3月31日訊(記者 趙君瑤) “不過是熏壞而已,酒店憑什么要求我全價賠償?”3月31日,市民詹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延吉路一家酒店訂了三間房和朋友聚會,30日下午酒店通知他,說他們抽煙燒壞了寫字臺,要求全價賠償2000元。該酒店相關負責人稱,寫字臺是原木的 ,燒壞的地方無法修復,只能重換一個價值2000多元的臺面。經(jīng)協(xié)商,最終詹先生賠償600元。
詹先生告訴記者,3月26日幾個朋友來青島游玩,他便在延吉路萬達艾美酒店訂了三個房間。3月30日下午 ,詹先生正在酒店房間里和朋友談事,吧臺工作人員通知他,說中午打掃衛(wèi)生時 ,清潔人員發(fā)現(xiàn)房間內(nèi)的寫字臺被煙燒壞一個小洞,垃圾桶底部也燒壞了三四個洞。詹先生一看寫字臺上面確實有一些黑乎乎的痕跡。“他們要求我照全價賠償2000元,這也太過分了。”詹先生認為,桌子不過是熏壞而已,全價賠償也太高了。“當時我們確實抽煙了,可能是哪個朋友把煙放在桌子上去做別的事,結果熏壞了一個地方,但是又不影響使用,全價賠償太不合理了。”
詹先生說,如果要較真的話,他也可以否認這個地方不是他們熏壞的 ,“入住房間的時候,也沒有要求我們檢查一下 ,萬一這個地方是上一批顧客燒壞的呢?”
3月31日下午,記者跟隨詹先生一起來到萬達艾美酒店,該酒店的市場傳訊經(jīng)理郭女士說,本身詹先生等人居住的房間是無煙房,不允許抽煙,所以沒有配備煙灰缸,“這個事情詹先生訂房間時就應該知道”。
郭女士告訴記者,寫字臺是原木的 ,燒壞的地方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一個小洞,很難修復,只能重換一個臺面,“我們從廠商購買時的價格是2000元,所以應該全價賠償”。
記者看到,被燒壞的桌子是個長方形的寫字臺,長約兩米,原木材質(zhì),桌邊上有一處被燒得黑乎乎的痕跡。
經(jīng)過記者調(diào)解,郭經(jīng)理說詹先生是他們的顧客,他們會重新協(xié)商一下賠償數(shù)額。當天下午 5時30分許,郭經(jīng)理答復記者說,酒店將通知廠家過來,嘗試對桌子燒傷面進行修復,“如果修復成功不需要重新?lián)Q桌面的話,僅需要五六百元的費用,詹先生只需要賠償這個數(shù)額就可以了”。隨后詹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酒店最后答應損壞的桌子賠償500元,垃圾桶賠償100元,一共賠償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