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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涉嫌虛假宣傳 律師稱恐步加多寶后塵吃官司
http://www.74sbvg36.cn 2013-08-18 紅商網(wǎng) 發(fā)布稿件

  紅商網(wǎng)訊:在律師看來,茅臺的國酒宣傳首先沒有法律依據(jù),其次也沒有事實依據(jù),因此是違反了廣告法,涉嫌虛假宣傳。

  廣藥集團旗下品牌王老吉與加多寶的“戰(zhàn)爭”似乎愈演愈烈,廣藥集團以廣告語問題兩次將加多寶告上法庭。一句“全國銷量領(lǐng)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語讓加多寶損失10億元。在上周,廣藥集團再次對加多寶提出訴中禁令,稱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涉嫌虛假宣傳。

  事實上,作為快消品企業(yè),在開拓市場方面多數(shù)是以投入巨額的廣告費及吸引人的廣告語來贏得市場和消費者。但有個前提,那就是在做廣告時一定要符合我國的廣告法。

  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的訴訟案,雖然是兩家企業(yè)為爭奪品牌和市場上演的一場“鬧劇”。不過,也有業(yè)內(nèi)人士提出,從法律層面上,加多寶的涉嫌虛假宣傳的廣告語讓企業(yè)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但是在其他行業(yè),涉嫌虛假宣傳的企業(yè)也不少為何他們能安生度日?

  在業(yè)內(nèi)人士看來,貴州茅臺一直在使用“國酒茅臺”的廣告語在宣傳,而國酒茅臺的商標尚未注冊,茅臺這么做是否違反我國的廣告法,工商部門是否應(yīng)該禁止茅臺使用國酒的宣傳語?

  “國酒商標”進入膠著狀態(tài)

  在百姓看來,茅臺就是國酒,因為他們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茅臺的廣告語“國酒茅臺”的字樣,因此,從印象中感覺茅臺就是國酒。這樣的誤區(qū)已經(jīng)延續(xù)了多年,茅臺也在不斷的為成為真正的國酒而努力著。

  資料顯示,貴州茅臺自2001年至2010年,曾9次申請注冊“國酒茅臺”的商標,最近一次注冊申請時間為2010年6月9日,而最早的要追溯到2001年9月13日,但“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共有5次被駁回,理由主要來自于法律上的約束,“國酒”這一說法涉嫌利用國家機構(gòu)的名義進行宣傳,是《廣告法》明文禁止的。

  茅臺鍥而不舍終于等來了機會。在2012年7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初審?fù)ㄟ^了國酒茅臺商標申請,但也招來了上百份的異議書。

  而在業(yè)內(nèi)人士看來,雖然商標局把“國酒商標”暫時給了茅臺,但在公示期內(nèi)一旦有個人或企業(yè)提出異議,那么,茅臺“國酒商標”注冊存在被否的可能。而上百份的異議書,更是讓茅臺“國酒商標”注冊增加了難度。

  對于茅臺注冊“國酒商標”一事至今無果的原因,在北京路浩律師事務(wù)所合伙人鐘蘭安律師看來,商標局因為搬家和更換員工使得原來的工作被受到干擾,新來的員工對工作不熟悉也是導(dǎo)致工作效率慢的原因之一。

  而在一位從事多年白酒業(yè)研究的人士看來,茅臺的商標注冊現(xiàn)在進入膠著狀態(tài)、進退兩難。面對有輿論的壓力,不符合目前的商標法,使得商標注冊進展緩慢;而如果撤回申請,其國酒的宣傳語面臨“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因此,茅臺“國酒商標”注冊就被擱停在那里。

  “王老吉和加多寶之間的糾紛進入到司法程序,主要是因為加多寶為爭奪品牌用的廣告語違反了廣告法,因此,加多寶敗訴。而茅臺注冊"國酒商標",雖然沒有其他的企業(yè)來"爭奪",但是,如果茅臺獲批"國酒商標",其他的企業(yè)也會跟風注冊使用,那時大家都可以說自己是國酒,這樣必定會引發(fā)行業(yè)不正當競爭。但現(xiàn)在茅臺存在的問題是,仍然在用"國酒"進行宣傳,而這樣會涉嫌虛假宣傳。”上述白酒行業(yè)人士對記者表示。

  茅臺涉嫌虛假宣傳

  在上述人士看來,茅臺在沒有取得合法的“國酒商標”使用權(quán)時,并依然延續(xù)使用“國酒商標”,形成了違法慣例。

  在其看來,茅臺在宣傳方面一直在用絕對化的語言,有夸大嫌疑,多年來一直使用沒有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來宣傳自己。

  事實上,茅臺用國酒宣傳自己,讓自己站在了白酒行業(yè)“頂點”的位置上,而其31家直營店均以“國酒茅臺”注冊公司,比如北京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山東國酒茅臺有限公司等。正是茅臺國酒的身份使其正為了“三公消費”的主角,成為了公款消費的“必需品”。

  白酒專家鐵犁曾對《證券日報》表示,茅臺把國酒用在注冊公司方面是可以的,但是用在商標上是不可以的。

  暫且不說茅臺因三公消費政策而受到的巨大打擊,目前來看,“三公消費”利劍已經(jīng)指向茅臺,其銷量、價格的下滑呈現(xiàn)了真實的寫照。

  在“國酒商標”在商標局初審?fù)ㄟ^一年后,一直沒有定論,那么茅臺是否也應(yīng)該降低身價,尊重一下我國的廣告法,不再以“國酒茅臺”來進行宣傳?

  對于茅臺使用國酒茅臺來宣傳自己一事,鐘蘭安對本報記者表示,茅臺的行為是虛假宣傳。

  鐘蘭安表示,茅臺一直用國酒茅臺來宣傳自己,首先茅臺自稱國酒沒有法律依據(jù),也沒有事實依據(jù),因此其宣稱自己是國酒涉嫌虛假宣傳。而地方工商局對其扶持,國家工商總局不會直接插手去查,也就造成了茅臺至今還在用國酒茅臺宣傳,這在法律界都會被認定為虛假宣傳。
 。▉碓矗鹤C券日報 記者: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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