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七問山東金泰
上交所《問詢函》顯示:“ 2018年6月6日,媒體報道《山東金泰為保殼涉嫌業(yè)績造假 背靠黃光裕家族》稱,公司近年的黃金業(yè)務存在涉嫌‘自買自賣’、部分重要客戶經營狀況存疑或否認與公司存在業(yè)務往來等問題。”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 17.1 條,上交所上市公司監(jiān)管一部要求山東金泰對于七個問題進行核實和補充披露。
這七個問題,涵蓋了山東金泰多方面的信息,包括:“自然人王樹財系公司2016年度第一大客戶明科股份的股東,并擔任董事;同時,王樹財也是公司2016年度第一大供應商雅爵貿易的管理人,并在多家雅爵貿易關聯(lián)公司任職。因此,媒體報道認為,相關訂單存在既扮演供應商又扮演客戶的合作伙伴自買自賣的情形。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王樹財與明科股份、雅爵貿易的關系;說明公司客戶與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自買自賣等不具備商業(yè)實質的交易行為;公司與明科股份、雅爵貿易歷次交易時間、交易內容、采購和銷售金額。”
此外,公司2016年度第二大客戶萃福首飾,與公司當年第三大供應商卡尼珠寶位于同一個經營場所,且萃福首飾歷史股東黃欽堅,與卡尼珠寶現(xiàn)任大股東、執(zhí)行董事黃欽堅為同一人,萃福首飾現(xiàn)任大股東周曉鵬,與卡尼珠寶黃欽堅在商業(yè)上有多處交集,不符合商業(yè)常識。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卡尼珠寶、萃福首飾的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是否存在股權、人事、業(yè)務往來等關系;說明卡尼珠寶、萃福首飾通過公司開展業(yè)務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公司與卡尼珠寶、萃福首飾歷次交易時間、交易內容、采購和銷售金額。
而新加坡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作為公司開展黃金珠寶貿易的第一個客戶,也是涉及貿易金額最大的客戶,但其僅向新加坡官方提供了兩次財務數(shù)據,且兩份財務報表均被新加坡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達意見”的審計意見。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與 SUPERIOR G&;J 歷次交易時間、交易內容、銷售金額、收款日期及金額;與 SUPERIOR G&;J 開展業(yè)務的具體拓展情況,以及對交易對方履約能力盡職調查情況。
除上述問題外,公司分別5次與國君珠寶簽訂總價值約4.05億美元黃金首飾和金鑲玉首飾采購合同,但該公司表示并不生產金鑲玉飾品。請公司核實披露:與國君珠寶歷次交易時間、交易內容、采購產品及金額;說明公司向不生產金鑲玉飾品的供應商采購的原因及貨源;而且,公司開拓的第2個客戶金福正珠寶無實際經營場所,同時金福正珠寶董事及創(chuàng)辦人孫建廠曾為前述卡尼珠寶員工。請補充披露公司與金福正珠寶歷次交易時間、內容、金額 ;說明金福正珠寶與卡尼珠寶是否存在關聯(lián)關系或其他關系;要求公司核實原董事郭大鴻職業(yè)經歷;要求公司補充披露2013年至2016年黃金業(yè)務前五名客戶和供應商名稱、交易金額等情況,并核實相關經營數(shù)據是否需要補充或糾正。
山東金泰表示,公司已關注到相關媒體報道,初步核實報道之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公司將在公司和會計師對相關事項核實后,及時回復并履行信披義務。(來源:《證券日報》)
共2 頁 上一頁 [1] [2] 第1頁 第2頁
搜索更多: 金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