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個包間還要收‘服務費’,但坐大廳就不用,這不是‘變相’收取包間費嗎?”近日,消費者劉先生無奈地向本報反映,在便宜坊大悅城店用餐被告知要另交服務費。然而記者詢問市內多家便宜坊分店,均被告知不收取服務費。律師表示,此做法屬于亂收費,消費者可向相關監(jiān)管部門投訴。
市民劉先生說,母親給便宜坊大悅城店打電話預訂包間請親戚們吃飯,卻被告知再交納用餐費用的15%作為服務費。“他們稱‘要是不想交就坐大廳,大廳不收’。我母親有點困惑,反問國家不是取消包間費了嗎?對方卻說這是服務費。但問起‘服務費’具體包含什么,店員卻說不出來。”因感覺所謂的“服務費”有點名不副實,劉先生一大家子最終擠在大廳內用餐。
北京晨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便宜坊大悅城店咨詢,服務員證實包間收取服務費,但記者發(fā)現(xiàn)包間用餐收取服務費并沒在店內公告。
便宜坊總店哈德門店相關負責人稱,“全市9家便宜坊直營店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服務費。以前倒是聽其他客人反映過加盟店有收服務費情況,但我們只負責加盟店的技術問題,管理上不歸我們負責。”北京便宜坊烤鴨集團有限公司加盟部負責人楊先生稱,市內的各家加盟店是否收取服務費以及具體費用由各餐廳自行決定。記者隨后致電三里屯店等三家便宜坊加盟店,均被告知不收服務費,只有大悅城這家加盟店收取服務費。
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認為,餐廳行為違反《價格法》、《物價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guī)定。“屬于亂收費的一種,也叫巧立名目,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jù),同時也是不合理的?傮w來說,服務的概念是泛泛的,任何服務都應有具體收費標準,且是經過相關物價部門確定的。”張律師表示,消費者如遇此情況可向相關監(jiān)管部門投訴。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樊一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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