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9日)IPO上會的群興玩具,正處在"瞞報門"的峰口浪尖。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群興玩具多個產品被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檢測為"不合格",而公司與保薦人平安證券對這些問題予以"瞞報",招股書只字未提。消息見報后,市場反應強烈,有玩具業(yè)內人士指出,"不合格"產品往往會被要求進行銷毀;對于群興玩具因產品"不合格"是否具有上市資格,律師表示,群興玩具的"瞞報"涉嫌虛假陳述。
值得注意的是,群興玩具證券事務負責人鄭昕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承認了公司產品曾登上國家質檢總局 "黑名單",并且收到過整改通知書。不過他同時表示,公司"不合格"產品已經整改合格了。
"不合格"實為"違法違規(guī)"
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掌握的材料中,群興玩具共在5次檢測中被查出7個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被認定為"不合格"。材料顯示,這些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標識和使用說明"存在問題;二是"合理濫用危險銳利尖端"。
值得注意的是,群興玩具對其產品不應該出現(xiàn)上述問題理應是"心知肚明",因為在公司招股書第71頁,"3、行業(yè)主要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一節(jié),清楚地寫明兩條法規(guī):
"2004年10月1日,新修訂的《國家玩具技術安全規(guī)范》正式實施。該規(guī)范是對1986年版國標的一次全面修訂,并且具有強制性……同時新標準還調整了對玩具零部件的可預見危險性的規(guī)定,首次引入了國際通用的可預見的濫用實驗理念,要求玩具在出廠時要模擬測試各種可能受到的、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和損壞,以發(fā)現(xiàn)是否存在潛在危險。"
"2007年6月1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fā)布的新國家標準GB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第5部分:玩具》并強制執(zhí)行。該標準旨在規(guī)范玩具使用說明的標注,指導消費者選購玩具,告知使用者如何安全使用玩具,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傷害事故。"
顯然,群興玩具在明知有上述兩條法規(guī)的情況下,還生產出"不合格"產品。
業(yè)內人士:"不合格"應被銷毀
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玩具的質量安全是監(jiān)管部門對玩具廠商,特別是嬰幼兒玩具生產廠商監(jiān)管的重點,也是玩具廠商非常重視的一項內容。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多位玩具行業(yè)的人士。
廣東省玩具協(xié)會秘書長陳黃漫表示,國家對玩具廠商生產的玩具質量安全有嚴格規(guī)定,無論是內銷還是出口,標準都是非常嚴格的。如果出了問題,一般會要求企業(yè)召回,不能讓相關產品流入市場。
廣州市華林玩具模型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小虎也向記者表示,國家對于8歲以下嬰幼兒玩具的安全性有著更高的要求,在無毒性、安全性等方面有著明確且嚴格的規(guī)定。如果相關部門檢測出某公司某批次的產品不合格,按要求是應該進行銷毀的,并且不能夠繼續(xù)生產。每年相關部門都會銷毀一些不合格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