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12日,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口罩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江某、羅某中依法批準逮捕。

經查,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后,犯罪嫌疑人楊某見口罩緊俏,有利可圖,于1月28日以每個0.35元的價格從外省購入大量“三無”(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生產許可)一次性防護口罩到重慶,后以每個0.8元的價格分別銷售給犯罪嫌疑人江某、羅某中、李某(另案處理)等人用于銷售。1月28日下午,經群眾舉報,沙坪壩區(qū)公安分局破獲該案并扣押涉案口罩18萬個。經相關產品檢測研究院檢驗,涉案口罩不符合國家關于過濾效率等標準,系不合格產品。
案發(fā)后,沙坪壩區(qū)檢察院高度重視,抽調精干力量,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2月11日,沙坪壩區(qū)公安分局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江某、羅某中移送沙坪壩區(qū)檢察院審查逮捕。受案后,沙坪壩區(qū)檢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聽取其意見,審查了全案證據,重慶市檢察院、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聽取了案情匯報并指導案件辦理。2月12日,沙坪壩區(qū)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江某、羅某中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對楊某等人銷售偽劣口罩的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總臺央視記者 唐巍 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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