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反虛假信息詐騙中心(以下簡稱反詐中心)發(fā)布預警稱,冒充公檢法詐騙和利用虛假工作群詐騙企業(yè)財會人員等兩類詐騙案件最近在我市高發(fā),且一旦發(fā)生,損失金額都比較大,因此特別提醒學生、老年人和企業(yè)財會人員等易受騙群體加強防騙意識。
冒充公檢法詐騙
年輕女性及老年人最易受騙
9月23日,市民林某在家中接到一個自稱是電信公司的電話,說他在昆明市辦理了一個座機號,并提供“昆明公安局”的電話讓他聯(lián)系。他打通自稱是“呂某”的民警電話,對方以正在辦理一個詐騙案件為由,叫他按照提示在手機銀行上進行操作。在輸入卡號、密碼和U盾密碼后,他發(fā)現(xiàn)自己一張銀行儲蓄卡被轉走了11萬多元,這才知道被騙了。
還有演得更逼真的騙子。8月24日,市民趙某某在家里接到一個自稱是陜西省檢察院的電話,稱其涉嫌一起詐騙案件,伙同他人騙了258萬元,現(xiàn)在最高檢成立了一個專案組,專門調查趙某某。對方還讓他找一家復印店,說是把通緝令傳給他。
他按照對方的要求把復印店的傳真號碼告訴了對方。很快,對方就傳來了四張傳真,分別是趙某某的逮捕令、凍結令、清查令、協(xié)助調查令。趙某某頓時嚇壞了,也就相信了對方。
這時,對方再次來電稱要調查其賬戶內的錢是否清白,必須把錢轉入所謂的安全賬戶中,在調查清楚后會如數(shù)歸還。趙某某趕緊按照對方給的銀行賬戶,把自己卡內的80萬元轉入對方賬戶中。
事后,對方又問起他股票內的帳戶,讓他把股票賣掉,再把所賣掉的錢也轉入對方所提供的“安全賬戶”內。趙某某不敢大意,連忙按照對方的要求去了某證券營業(yè)部,最終還是營業(yè)部女經(jīng)理告訴他遇到了騙子,他這才發(fā)現(xiàn)被騙了。
據(jù)市反詐中心負責人劉益介紹,此類詐騙案件中,嫌疑人團伙多使用境外網(wǎng)絡號碼,基本以+00開頭,即使是用境內的手機號碼或固定電話,也多數(shù)利用網(wǎng)絡改號軟件進行改號或捆綁。
同時,嫌疑人冒充公安局、檢察院或法院的工作人員,以受害人信息被盜用,可能涉嫌洗錢、信用卡透支等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讓受害人按照其提示的操作將銀行卡內的存款或者身上的現(xiàn)金存入所謂的“安全賬戶”,同時要求受害人在ATM機上用英文界面進行匯款操作,從而實施詐騙。有時,他們還要求受害人登錄一假冒的公安局、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網(wǎng)站,使受害人看到自己的“通緝令”,從而使其深信不疑。
劉益說,從已發(fā)案件來看,受害人多為20至30歲之間的年輕女性及老年人,這類人大多膽小怕事,容易上當受騙。對此,市反詐中心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易相信電話中自稱“公檢法”人員說的話,不要到銀行輕易進行轉賬。若接到對方自稱公安人員稱自己涉及犯罪要求轉賬至安全賬戶的電話,首先意識到是詐騙,不要慌張,掛斷電話后將情況告訴家人、朋友,請他們幫助分析或者直接打給110咨詢。
建立虛假工作群
冒充老總詐騙財會人員
9月20日,會計吳某某在公司中上班時,有人用公司王總的QQ號碼發(fā)來消息要求她轉一筆錢。吳某某沒有懷疑,在對方提供銀行卡帳戶后通過網(wǎng)銀的方式轉賬75.9萬元。轉完賬戶,她找該公司王總簽字時才知道王總并未叫她轉賬,才知道被騙。
還有的騙子甚至建起假的工作群,把企業(yè)財會人員拉進去騙錢。8月23日,市區(qū)一家企業(yè)的出納員李某在公司上網(wǎng)時看到,她的QQ被公司會計石某某邀請到一個臨時聊天群。這個聊天群沒有群號,群里除了李某和石某某,還有公司總經(jīng)理“鄭某某”和財務經(jīng)理“劉某某”。
“劉某某”在群里請示“鄭某某”稱要付另一家公司保證金,“鄭某某”稱要立即轉賬,并問了李某賬戶上總共有多少錢。李某回答說有120萬元,“鄭某某”隨后稱要盡快履行合同,讓李某馬上轉賬,并在群里發(fā)了銀行賬號。
李某對此深信不疑,便用公司賬戶通過網(wǎng)上銀行給對方轉了80萬元。“鄭某某”隨后又在群里說還需付40萬元尾款,李某便通過同樣的方式給對方轉了40萬元。這時,“鄭某某”又要求用公司其他銀行賬戶追加投資200萬元。
李某就打電話給財務經(jīng)理劉某某請示,不料劉某某說并不知道打款的事情,李某這才知道那個聊天群是假冒的,群里的總經(jīng)理和財務經(jīng)理也是騙子假扮的,結果害得他們被騙走了120萬元。
據(jù)劉益介紹,通過已發(fā)案件分析,此類案件主要針對公司、企業(yè)的財會人員,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司領導和同事,將財會人員拉入所謂的內部QQ群及微信群,在QQ群及微信群中冒充企業(yè)的領導,通過設置場景將受害人引入圈套,然后以各種借口要求企業(yè)財務進行資金轉賬,從而實施詐騙。
對此,警方提醒公司、企業(yè)財務人員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QQ、微信及郵箱密碼不要過于簡單,且一定要對密碼設置保護。電腦要安裝殺毒軟件定期查殺。不要隨便接收陌生人發(fā)來的郵件,防止因中了木馬病毒而導致QQ、微信及郵箱號碼被盜。盡量將財務電腦和其它電腦分開,減少病毒傳染的可能性,聊天時不要輕易向陌生人泄露個人信息。
同時,公司、企業(yè)也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資金進出流程,接受領導重大工作指示特別是涉及款項往來等經(jīng)濟事務時一定要慎重,務必通過電話或當面進行核實和確認,盡量不要通過QQ、微信及郵箱等網(wǎng)絡工具進行溝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管理疏漏而給罪犯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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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綁架”詐騙案件近期多發(fā)
9月25日,受害人陳女士在公司上班時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剛接通,電話那頭就傳來一個女孩哭著說“媽媽救我”之類的話,之后一個男的聲音稱需要交贖金否則就撕票。
陳女士一聽,發(fā)現(xiàn)真的是自己女兒的聲音,驚慌之下相信了對方,按照對方的指示先匯了1萬元表示“誠意”。沒想到等她回家籌錢準備贖人時,卻發(fā)現(xiàn)自己女兒就在家中,這才發(fā)覺被騙。
據(jù)警方介紹,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主要針對涉世未深的學生,案犯使用“任意顯號”軟件用手機撥打事主固定電話,冒充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謊稱被害人電話、寬帶欠費,身份信息泄露,涉嫌銀行賬戶洗黑錢已被檢察機關網(wǎng)上通緝,引起被害人的恐慌,具有很強的欺騙性;要求將家中現(xiàn)金或金器首飾典當后的現(xiàn)金匯入對方提供的“安全賬戶”,并套取被害人其家庭的情況信息。
之后,犯罪分子誘騙被害人以辦案為由需要在相對安靜的房間做電話錄音,要求被害人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證或用對方提供的身份證號碼登記入住賓館,并關閉手機,只能與犯罪分子單線聯(lián)系。犯罪分子再根據(jù)從被害人處套取的信息和電話錄音,打電話與被害人家長聯(lián)系,恐嚇被害人家長其小孩已被綁架,要求贖金。
此類詐騙犯罪在我市尚屬初次顯現(xiàn),是“固定電話欠費詐騙”升級版本,針對性強,具有較高的欺騙性。
警方為此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隨意泄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和家庭信息,不要輕易相信所謂“公檢法”的辦案電話錄音,因為這些機關辦案時用電話聯(lián)系當事人是有的,但具體辦案過程是不可能通過電話進行的。接到孩子被綁架的電話,更是要立即跟家人聯(lián)系確認孩子的動向,并及時報警求助。
來源:寧波晚報 作者:記者 張貽富 通訊員 鄭靜 陳瑜 丁波 夏婧 何丹丹 王劍萍 康巍巍 邱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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