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一度讓乳企愁眉不展的奶粉新政,再次做出重大調整。5月25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解讀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guī)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解讀。這兩份解讀中,對于奶粉配方注冊需要的材料項目與要求的部分條款做了相應簡化,對于標簽的標識,更加的明確。相關奶企對此表示,此次雖然進行了一定的修改,但是大致的方向仍然未變。未來企業(yè)準備的材料有所簡化,不過,嬰幼兒奶粉配方注冊的壓力依舊不小。
材料簡化()
修改后的嬰幼兒奶粉配方注冊制新政,對比此前的政策,配方注冊制核心之一的一個工廠最多只有3個配方系列的內容沒有發(fā)生改變,對于企業(yè)配方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進行了簡化。在《項目與要求》原文中,第六條生產工藝說明一項,有三條簡化為兩條,第三條刪除,刪除部分為“生產工藝驗證”,包括企業(yè)需要提交不少于3批次樣品的工藝驗證報告。
配方注冊提交的材料中,第九條整體刪除,該條是要求企業(yè)提供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包括已上市銷售的產品和申請進口的產品。此前該項要求企業(yè)提供交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合法來源證明文件,如供應商的主體登記證明文件、銷售發(fā)票、出廠及進廠檢驗報告復印件等。采用進口原輔料的,還應提交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配方研發(fā)方面,刪除了“市場調查研究情況和相關母乳研究狀況”、“臨床試驗研究結果支持喂養(yǎng)效果”、以及“產品配方研發(fā)論證報告”等內容,并對生產工藝說明部分的生產工藝驗證內容進行了刪除。
標簽明確()
同時發(fā)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guī)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的公告(2017年第66號)正式明確奶粉產品的標簽標識問題。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詞語;涉及預防、治療、保健功能的詞語;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庸俗或者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人體組織器官等詞語;其他誤導消費者的詞語,如使用諧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解的表述。 共2頁 [1] [2] 下一頁 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發(fā)布奶粉新政修訂方法 食藥監(jiān)總局:湖南展輝金裝嬰兒配方奶粉檢出阪崎腸桿菌 立足全面高標準 三元奶粉讓中國媽媽放心 展輝食品奶粉被查不合格登黑榜 展輝食品奶粉被查不合格登黑榜 銷售網絡已遍布全國 搜索更多: 奶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