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一季度稅收新聞通報會,會上通報了上海洪翀騙稅案、廣東今來藥業(yè)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等10起重大騙稅和虛開發(fā)票違法案件。
一、上海洪翀騙稅案
2016年5月,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會同公安等部門成功組織查處洪翀等人騙取出口退稅案。經查實,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期間,洪翀假借他人不需辦理出口退稅的商品,以上海乾景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報關出口;同時伙同林旨升以支付開票費的方法,讓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辦理出口退稅,累計騙取出口退稅1500余萬元。目前,該案主犯洪翀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800萬元;另一主犯林旨升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710萬元。
二、廣東華駿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騙稅案
廣東省廣州市國家稅務局依托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四部門協(xié)作機制,成功破獲廣東華駿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騙稅案。經查實,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期間,廣東華駿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通過冒用其他企業(yè)出口信息、接受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虛假備案單證以及偽造購銷、外銷合同,以假報出口的手段騙取出口退稅。廣州市國稅局依法追繳該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稅款2884萬元,未退稅款457萬元不再辦理退稅。2015年2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決書》,判決廣東華駿經濟發(fā)展有限公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181萬元;7名涉案團伙成員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三、廈門中信運通進出口有限公司騙稅案
2016年4月,廈門市國家稅務局聯(lián)合公安等部門成功組織查處一起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經查實,廈門中信運通進出口有限公司于2012年至2013年期間,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采用偽造購銷合同,支付開票手續(xù)費的方式,從河北興弘嘉紡織服裝有限公司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利用假報出口的方法騙取出口退稅。廈門市國家稅務局追繳中信運通公司騙取的出口退稅款1675萬元,并處以一倍罰款,依法停止該公司兩年的出口退稅權,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遼寧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稅案
2016年10月,遼寧省朝陽市國家稅務局會同公安部門成功破獲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稅案。經查實,2013年至2014年5月期間,凌源某紡織有限公司股東齊某,利用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為出口平臺,買單配票,虛假結匯,以假報出口的方式騙取出口退稅。2016年10月,朝陽市國家稅務局追繳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取的出口退稅款903萬元,2014年度已申報未退稅的出口退稅款485萬元不予退稅。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五、新疆昌吉“6·5”虛開騙稅案
新疆昌吉州國家稅務局與州公安局成功破獲新疆昌吉“6·5”騙稅案。經查實,2010年至2013年12月,以尤豐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其控制的六家外貿公司,以支付手續(xù)費的方式,從全國20個省、89個市、157個縣的500多家企業(yè)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申報蒙絨、棉布和電子產品等商品出口退稅。昌吉州國家稅務局依法追繳六家公司騙取的出口退稅款2115萬元。2016年9月,新疆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尤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名涉案團伙成員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共2頁 [1] [2] 下一頁 海正藥業(yè)去年凈利虧損9442萬 同比下滑796% 滇虹藥業(yè)創(chuàng)始人84歲再創(chuàng)業(yè) 這次跨界做化妝品 凈利暴跌800% 海正藥業(yè)患單品依賴癥 凈利跌800% 海正藥業(yè)患爆款依賴癥 開拓藥業(yè)新藥研發(fā)吞掉公司利潤 搜索更多: 藥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