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4月8日消息 學員在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發(fā)生撞車或將隨車設備損壞的情況,到底該由誰來承擔責任?近日,市民鄭小姐(化名,閆)反映,她于4月7日在參加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二考試的過程中,因發(fā)生刮擦損壞了車上的測速設備,考點要求其一人承擔,全額賠償3000元左右。對此,康達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軍波認為,學員在駕照學習和考取的過程中出現(xiàn)事故,造成的損失應該由駕校負責。
爆料:駕考中撞壞考試車設備 學員"被全責"
據(jù)鄭小姐介紹,按照她所在的駕校(嶗山志宏駕校)安排,4月7日她來到惜福鎮(zhèn)一個考點參加駕考科目二的考試,在過限速限寬門這一個科目時,不小心擦到了考試車,隨車的一個測速設備被擦壞了,考點工作人員成設備如果修好需要3000元左右的費用,而這些要由鄭小姐一人來全部承擔,并當場拿出維修單,要求其簽名交錢。
“我撞了車確實有責任,但也不能都是我一個人的事吧?”鄭小姐認為,她并不是故意撞車,只能說是在學校的時候學的不到位,那么這也應該有駕校以及教練員的責任,不能讓自己負全責。
駕校:公安的車我說了不算 不滿意可以投訴
學員在駕照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事故到底該誰來管?記者聯(lián)系到了鄭小姐所在的嶗山志宏駕校矯校長,對方解釋稱,因為是在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所用車輛是公安的考試車輛,因此到底誰來賠并不是駕校說了算。“如果是用的教練車就好了,也不會這么麻煩。”矯校長說,如果學員感覺不合理可以去投訴公安部門。
駕管處:賠償由教練和學員共同承擔
青島市公安局駕管處一位姓劉的工作人員說,關于駕考的一些設備都是由南京一家公司統(tǒng)一安裝,在考試的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事故,那么一般都是由教練員和學員來承擔。“昨天因為兩方都拒絕簽字,現(xiàn)在已經對這個教練停教3個月。”劉先生說,因為他沒有直接參與這件事,因此詳細的情況他并不清楚,至于是否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來約束,劉先生稱以前發(fā)生類似的事都是由教練和學員共同承擔,并沒有硬性規(guī)定。
律師:考試過程中出事故 損失應由駕校負責
康達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軍波了解情況后表示,在學車之前雖然學員沒有和駕校簽訂賠損合同,但是實際上學員已經和駕校形成了駕駛服務合同,在考試的過程中,學員是沒有駕駛資格的,是以駕校的名義駕車,可以說駕校和交通部門對他的駕駛技術是不予以肯定的,劉律師據(jù)此認為,學員在駕駛過程中造成的事故和設備損壞,應該由駕校予以賠償,而與學員和駕考管理部門無關。
半島數(shù)字記者 宮昌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