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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恒隆廣場OLE’超市萬元購物卡遭凍結打水漂
http://www.74sbvg36.cn 2015-04-06 紅商網(wǎng) 發(fā)布稿件

  近日,楊先生從一手買家手里以9折低價購得恒隆廣場OLE’高端超市總價值3.5萬元的購物卡,然后以9.1折轉賣給“黃牛”金先生,金先生及下家總共消費1.2萬元后,發(fā)現(xiàn)剩余的2.3萬元被無故凍結,為什么消費了1萬多,剩余的2萬元就打了水漂呢?在多方交易過程中,明明支付了現(xiàn)金的楊先生和金先生,卻成了最終的受害人。發(fā)卡行和超市的對接流程中,為何不在交易的源頭就將這場本是“烏龍”的交易遏制?當發(fā)現(xiàn)了風險后,直接采取凍結購物卡的應急機制,是否合理?就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事件回放:兩次現(xiàn)場驗貨都沒問題,購物卡突遭凍結

4月1日,楊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恒隆廣場附近做點小生意,去年12月28號,有人找到他,說手里有價值3萬5的恒隆廣場OLE’高端超市的購物卡,可以以9折賣給楊先生。對方向楊先生展示了購物卡及恒隆OLE’超市的購物發(fā)票。兩人還專門前去超市驗貨。“我們去了恒隆三樓的超市,卡都

驗過了,沒有任何問題,發(fā)票我也看了,是超市開的。就果斷買了下來。”楊先生介紹說,“自己花了1000元,買了些煙,第二天,就把剩下的以9.1折的價格轉手給了倒賣卡的金先生。”

12月29日,楊先生再次帶金先生去恒隆OLE’超市驗貨,得到的結論也是沒有問題。金先生便把這些卡陸續(xù)發(fā)售給更多的零散客戶。“大年26那天,2萬多的卡突然被凍結了,沒法用。買家都去找金先生討說法,真是不堪其擾啊。”楊先生說。

超市態(tài)度:恒隆OLE’超市表示不作任何答復

4月1日上午,楊先生和金先生繼續(xù)去恒隆OLE’超市討說法,一位沒有穿工裝的男子與二人當面對峙。記者亮明身份后,該男子向記者表示,“我們不對媒體做任何回應,我們等超市華潤總部的處理意見。”記者追問,“問題購物卡的一手買家,是從恒隆超市購買的嗎?”該男子說,“這你就不用管了。”記者又輾轉得到OLE’超市華潤萬家上海總部的聯(lián)系人方式,但是,截止記者發(fā)稿時,該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疑慮一

因采訪過程中,超市方不愿作出任何解釋,從楊先生的口述中,這次購物卡的凍結,超市方給出的最通俗易懂的解釋就是,銀行的錢沒有給到超市。

采訪中,記者得知,超市負責人還向楊先生和金先生出示了一份中國銀行濟南分行出具給超市的名為“關于上海華潤萬家超市濟南分公司疑似偽卡交易”的說明函。從這份說明函的內容看出,這正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說明函的內容為“上海華潤萬家超市濟南分公司,2014年12月27日、28日,發(fā)生多筆外卡POS交易,其中包含四張不同卡號的銀行卡,交易為購買華潤萬家超市預付卡。經(jīng)過前期調單查詢,目前持卡人已拒付,疑似偽卡。”

為此,記者向中國銀行濟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張先生求證。經(jīng)張先生證實,今年2月初,中國銀行濟南分行到華潤萬家調單查詢后,發(fā)現(xiàn)去年12月底出現(xiàn)一批疑似偽卡交易。該工作人員介紹,所謂疑似偽卡,是指犯罪分子獲取持卡人信息后制作的假卡。

“就算是銀行和超市之間的問題,跟我有什么關系呢。我們可是花的真金白銀啊。”楊先生說。

疑慮二

對于刷POS機支付購買的情況,銀行跟商家是什么樣的對接流程?省城一家商場的工作人員王先生告訴記者,“即使買卡人刷的是信用卡,銀行的錢也會到賬,我們商場發(fā)售給顧客的購物卡就會隨即激活。”省城一家商業(yè)銀行的總經(jīng)理助理周亞迪告訴記者,“一般來說,銀行跟商場應該是立馬結算,只有結算成功了,購物卡才可能激活生效啊。哪有商家收不到錢,就把購物卡發(fā)放給顧客的道理?”周總說。

“如果疑似偽卡的事實成立,發(fā)卡行跟超市之間為什么沒有把這種風險預知提前到交易環(huán)節(jié),從交易源頭上就將此事制止?而卻將這種風險承擔,延期到交易成功之后,銀行跟超市的交易是如何對接的呢?”“對于這種購物卡的肆意流通,本是一手買卡人的違法行為,卻導致最終持卡人的利益受損,作為發(fā)卡方,在購物卡流通環(huán)節(jié)上是否也應該有相應的監(jiān)控措施?”面對記者一連串的疑問,中國銀行濟南分公司的張先生表示,這些問題,只能找國外的發(fā)卡行和超市方面去了解。

律師說法

在整個事件中,楊先生和金先生作為受害人,本來也是善意的消費,沒有通過坑蒙拐騙等非法手段獲取購物卡,但因為間接購買,而第一手買卡人恰好使用的是疑似偽卡,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最終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就此,記者咨詢了山東安航律師事務所的劉懷勇主任,劉律師認為,目前市場上存在很多購物卡流通亂象,其中通過不正常的途徑購買購物卡的消費者,也不可避免地有一定責任。“從一定意義上講,預付購物卡代行的是貨幣的購買、支付功能。在這個流通過程中,如果源頭出現(xiàn)了問題,資金不到位,凍結預付卡的現(xiàn)金,也不是沒有道理。”劉律師告訴記者,“但也折射了銀行、超市部門資金監(jiān)控上的漏洞。”

作為發(fā)卡人和售卡人的恒隆OLE’超市,在購物卡的發(fā)售上,有哪些改盡的義務沒有履行?劉律師向記者提供了一則《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條例,該法律條文中第十五條規(guī)定,“個人或單位購買(含充值,下同)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要求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聯(lián)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發(fā)卡企業(yè)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并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應定期核對與單用途卡業(yè)務相關的賬務,及時對交易數(shù)據(jù)進行記錄和清算。”第三十條規(guī)定,“發(fā)卡企業(yè)應將單用途卡業(yè)務納入日常管理,制定預收資金結算、風險管理、日常監(jiān)督、應急處置等制度。”

“恒隆廣場OLE’超市,作為發(fā)卡、售卡企業(yè),是有能力、也應該去履行這些法規(guī)明確的義務的。”劉律師說。

采訪后記:不要為300元折腰

記者見到楊先生時,一身簡樸的裝扮,跟金先生在超市里到處游說顧客,宣揚超市發(fā)售購物卡無法使用的問題。采訪中得知,徐先生在恒隆廣場附近以開摩的營生,日子拮據(jù),一聽到可以低價購買購物卡再轉手的事兒,就心動了。金先生喜歡倒騰各種購物卡,以回收購物卡為業(yè)。二人終于在2014年12月28日,有了這次交易。

記者跟楊先生一起算了一筆賬。價值3.5萬元的購物卡以9折,也就是31500元的價格買進,自己預留一張價值1000元的購物卡,剩下3.4萬元的卡,以9.1折,也就是30940元的價格賣出,刨除預留的1000元購物卡,剩余的3.4萬元的購物卡,交易時只賺了一個點的利潤,也就是340元。

維權無望的兩個人,只能選擇到超市游說,超市見狀報警。民警對二人擾亂經(jīng)營秩序的行為做了思想教育,并提議他們可以訴諸法律解決。“不是沒打聽過,聽說走訴訟程序要花好幾千元呢,我們平民老百姓,哪舍得出這個錢啊。”楊先生表示無奈。記者說,“你看看,為了賺這300多元,卻造成了2萬多元的損失,不值當啊。”楊先生一聲苦笑。

“我可以證明一手買家就是從他們恒隆買的卡,發(fā)票我都看了。”楊先生說,但他根本沒想到在買卡時跟這位一手買家索要發(fā)票。因此,在采訪過程中,關于問題購物卡是否出在超市本身的說法,因為拿不出證據(jù),恒隆廣場對外界諱莫如深。

(來源:生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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