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街網(wǎng)訊:“在家樂福購物,如果買到的商品價格比3公里內(nèi)其他同類超市同一商品(促銷商品除外)的價格高,將給消費者該商品差價5倍的補償”,這是家樂福作出的價格承諾。然而,邱女士近日在金橋家樂福買到一款臺燈,卻發(fā)現(xiàn)價格比附近的易買得超市高出130元,誰知家樂福卻不肯履行“補償5倍差價”的承諾。邱女士認為,家樂福是在忽悠顧客。
家樂福只退貨、拒絕補償
本周二晚上,邱女士在家樂福金橋店買了一款飛利浦的臺燈,價格為519元。
周四晚上,她又來到附近的易買得金橋店購物,意外發(fā)現(xiàn)自己在家樂福所買的臺燈,標價只有389元。“相比之下,足足便宜130元。”邱女士有點吃驚。她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款臺燈的代碼、名稱和顏色等與自己所買的完全相同。
想到家樂福的價格承諾,邱女士還特意拍下了照片,并向易買得工作人員確認,出售的這款臺燈并非促銷品后,她決定直接去家樂福金橋店交涉,讓對方給個說法。“一路上我特意開車計算了下行程,從易買得到家樂福只有2公里左右,符合家樂福價格承諾中的條件。”來到家樂福后,服務(wù)部的工作人員先表示,“同類超市”是指其他家樂福門店,對此,邱女士找出條文對照,對方終于承認易買得屬于條文規(guī)定的“同類超市”。
“后來服務(wù)部又來了工作人員,給易買得打了個電話,隨后告訴我,易買得這樣賣是虧本的,屬于促銷。”工作人員的回答讓邱女士難以理解,“這種說法就是強詞奪理”。最終,家樂福只同意退貨,不愿提供差價的5倍補償。
易買得確認臺燈非促銷品
“我認為家樂福所謂的‘價格承諾’是在誤導(dǎo)消費者。”邱女士說,看到這個價格承諾后,她想當(dāng)然地認為家樂福的價格是附近最低的,結(jié)果卻被忽悠了。
昨天中午,記者致電易買得金橋店,工作人員確認邱女士所說的這款臺燈,并不在賣場當(dāng)期的促銷目錄當(dāng)中,也就是說,這款臺燈并非促銷品。“每個賣場都有不同的進貨渠道,價格會有差異,但我們的臺燈并沒有搞促銷。”
記者隨后又聯(lián)系到家樂福金橋店,辦公室工作人員楊小姐告訴記者,邱女士反映的情況屬實。但對于兩家超市價格上的差異,她表示,易買得的臺燈實際上屬于虧本銷售。“我們了解到,易買得進價在400多元,售價低于成本價。”盡管她認為易買得的做法類似于“促銷價”,但同時承認,易買得并沒有明示“這是促銷產(chǎn)品”。
楊小姐表示,家樂福將會在了解相關(guān)情況后,給邱女士一個答復(fù)。
來源:新聞晨報 謝磊 責(zé)編:筱悠 |